2015年5月21日 星期四

劉天倫告洪明華傷害案在收到賠償金後達成和解

Frink Lau劉天倫(2014年)告洪明華傷害案在開過偵查庭後被告洪明華被提起公訴,在(2015年)刑事庭準備程序林孟宜法官問被告洪明華對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有何意見,被告洪明華當庭認罪向原告劉天倫道歉並願賠償兩萬元相機損失、醫療損失及精神損失費用,原告劉天倫在收到被告洪明華賠償的兩萬元之後撤回告訴雙方達成和解。

圖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準備程序筆錄

圖二、調查筆錄及收到的判決

圖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官對被告洪明華提起公訴的起訴書

圖四、原告劉天倫與對講機廠商的對話

圖五、原告劉天倫收到賠償金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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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rink Lau劉天倫(2014年)告洪明華傷害案在開過偵查庭後被告洪明華被提起公訴,在(2015年)刑事庭準備程序林孟宜法官問被告洪明華對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有何意見,被告洪明華當庭認罪向原告劉天倫道歉並願賠償兩萬元相機損失、醫療損失及精神損失費用,原告劉天倫在收到被告洪明華賠償的兩萬元之後撤回告訴雙方達成和解。

    圖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準備程序筆錄

    圖二、調查筆錄及收到的判決

    圖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官對被告洪明華提起公訴的起訴書

    圖四、原告劉天倫與對講機廠商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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